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科学有效的宏观经济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支撑。进入新发展阶段,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我国宏观经济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构建“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准确把握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着力点,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注重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从全局出发、从系统出发,在多重治理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实现相向发力,是宏观经济治理的基本方法论。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宏观经济治理目标体系更加丰富,治理方式更加系统。横向来看,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要求各项宏观政策之间相互协调、方向一致、共同发力。要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纵向来看,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要求统筹短期稳定目标、长期增长目标和宏观经济结构,通过将稳定政策、增长政策和结构政策纳入统一的理论框架,实现实际经济增速、长期潜在增速和最优经济结构下的合理增速三者趋于一致。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体现了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突破了传统宏观治理忽视经济长期增长与结构优化的缺陷,确保宏观政策能在多元目标中握指成拳、同向发力。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综合施策,以确保宏观经济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强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等不同维度政策间的有效协同。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围绕实施国家战略和国家发展规划,强化金融、财税、产业、消费等政策对国家发展规划的支持作用,推动重大战略与宏观政策之间形成联动效应、叠加效应。要明确一致性评估的目标原则、评估范围、评估周期、评估标准、主体职责等制度要求,促进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
注重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国家战略规划体系集中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战略意图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影响,是推动实现国家长治久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一方面,编制和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所在。另一方面,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是对西方宏观政策调控的超越。相较于西方国家相对单薄的宏观政策体系,我国更加突出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作为宏观经济治理的战略导向,强调国家发展规划与政策协同发力。当前,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紧密配合,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重要特色。要健全目标鲜明、层次清晰、功能明确的国家发展规划体系,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要,运用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国家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意图的实现。要强化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地方规划与国家总体发展规划的有机衔接,实现宏观经济治理目标和手段有机结合,提高规划的引领性、指导性。要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支持关键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存量结构进行调整,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注重预期管理和引导
预期是影响市场主体经济决策的基本要素,也是宏观经济理论和政策需要关注的核心变量。当前,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预期在宏观经济运行和调控中的重要性明显提升:一方面,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已经越来越集中于信心和预期变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主体的市场意识伴随市场深化而显著增强,特别是进入新发展阶段,稳定经济增长预期难度加大,稳预期、强信心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另一方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加强预期管理。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要啃“硬骨头”,面对繁重的改革任务和时间要求,我们要坚定信心、鼓舞斗志,特别是对涉及面大、群众比较关注的政策措施,更应该加大宣传与沟通力度,提前引导预期。
不断健全预期管理机制是党中央在准确把脉当前经济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重要任务。要完善预期管理和市场行为引导机制,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动态管理,增强政策连续性、应变性、可预期性。要完善市场主体引导机制,运用经济、法律、技术、标准等手段,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社会协同力量,维护经济运行的稳定。要增强宏观经济政策透明度,加强政策意图宣传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要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通过专家参与决策过程实现政府与市场信息的相互沟通,让决策充分反映市场专业意见并提高市场对政策的理解力。
注重发展与安全并重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一是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双底线思维”是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经验。处理好稳增长、防风险的辩证关系以适应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应对各种挑战,始终是我国宏观治理的重要内容。二是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宏观经济调控应体现发展与安全的对称性,在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在应对重大风险过程中,健全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可以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有利于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和外部风险冲击,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必须科学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辩证关系。要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形势的不确定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要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挑战,切实维护粮食、能源、国防等重要环节、重点领域的安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注重逆周期与跨周期相结合
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理论和实践方法。“逆周期调节”实质是指根据周期中经济波动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宏观政策,利用这些政策的反向效应,以对抗和抑制当下的经济状况,从而熨平经济波动。面对经济周期波动的这一特点,必须发挥好政府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作用:在经济过热时,通过紧缩型财政货币政策控制需求扩张;在经济过冷时,通过积极和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扭转需求持续收缩。与逆周期调节不同,“跨周期调节”并不局限于某一个经济周期,它更多聚焦突破中长期瓶颈,通过构建中长期宏观调控框架,兼顾解决短期周期性波动与中长期结构性问题。经济波动不仅包括短期的周期性波动,如涉及中长期的结构性问题,则要有跨过较短周期的相关政策体系进行前瞻性调节,以弥补市场的不足,有助于在中长期内恢复和增强经济的韧性和潜力。
做好跨周期调节并将之与逆周期调节有机结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宏观调控的重要着力点。要在总量调控中更加注重运用结构化调控手段,统筹兼顾不同调控目标,在实施总量调控时更多采用结构化方法,提高精准化程度,在实施结构调控时照顾总量调控需要,提高调控效率。要做好各项宏观政策配合,各项跨周期调节举措宜靠前发力,打开政策协同空间,提升宏观调控质效。如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着力破除芯片制造等突出瓶颈制约;强化补短板、惠民生的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作者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