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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相得益彰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科学发展和绿色发展道路,既是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内在要求,也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应对经济新常态、摆脱原有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创新驱动的实质是挖掘技术、知识、信息等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源泉,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革,推动新发展要素对传统要素的持续替代,进而达到节约硬要素资源投入、提升产出附加值率、降低生产和生活负外部性等目的,而实现资源节约、降低生产和生活的污染负外部性恰恰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因此,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在目标、方向上是高度一致的。同时,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还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一方面,技术进步为绿色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支撑条件和更多的解决方案,有助于破解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技术瓶颈问题;另一方面,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技术创新开辟了新的领域,指明了更清晰的技术演进方向。所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把创新驱动与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而不能顾此失彼、相互割裂,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

把生态、节能、环保、低碳等绿色领域作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大机遇点和关键突破口之一。广东作为我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探索者和实验者,不能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简单理解为把经济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或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把创新驱动简单化。事实上,广东经济发展动力逐步衰减的关键在于原有创新方式的日益固化,创新收益在边际递减,或者说,原有的创新活动更多的是学习和模仿,而不是原始性的发明创造。由于原始性发明创造活动具有风险大、技术转移壁垒高、创新收益保护制度严格、创新条件(人才、环境等)较为苛刻等特点,与技术领先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追赶型经济体往往难以在传统领域实现技术超越。相反,在新能源、节能环保低碳、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追赶者和领先者之间的技术差距则小得多,实现技术追赶甚至技术超越的概率也大得多。因此,把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作为广东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大机遇点和关键突破口之一,是符合省情和现实条件的理性选择。

加快建立实现创新驱动资源和绿色发展资源有机融合的新型体制机制。目前,传统创新与绿色创新之间存在创新资源分散割裂、协同推进缓慢等弊端,应从体制机制上开展相应的深化制度改革。例如,建立科技部门与林业、环保、经信、发改、农业、海洋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决策和技术援助机制、信息和人才共享机制、微观创新平台共建共享机制等,把有限的资源盘活盘大。

积极采用推动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相互促进的新途径和新方式。对于广东而言,实施以技术赶超为目标、以原始性发明创新为主要特征的创新驱动战略,必须尽量克服甚至避开自身的一些关键性“创新短板”,如创新资源不足、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市场体系尤其是金融市场体系不发达等。由于创新资源、知识产权制度这些短板难以一时补齐,应发挥政府主导型经济的独特优势,以政府“有形之手”积极干预和刺激发明式创新活动。比如,可采取集中有限资源“打歼灭战”的方式,适当收缩传统创新战场,在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绿色领域快速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绝对优势,形成局部绝对技术强势。又比如,可加快推进金融市场建设,引导资金优先流入重点和关键创新领域,有效化解创新者的市场风险,催生新技术尽快发芽。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赵细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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