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莉 庄伟光
【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所
【摘要】粤港澳大湾区作为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重要场域,虽然已经初步构建了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行动框架,但是通过对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现状的系统性考察和分析发现,其仍存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碎片化严重、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地区差异明显、治理规则效力层级不足等结构性失衡难题。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领域诸多难题的解决,亟需构建统一的系统化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制度。在现有区域合作规则基础上,提升环境协同治理机制的体系化水平,弥合大湾区环境治理制度地区差异,引导软性环境协作治理机制上升为硬性法律制度,成为构建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制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湾区的核心要义。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地区协同治理制度
【来源】《新经济》2024年第3期
【全文下载】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制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