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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香港城市管理执法中的行政刑罚

【作者】黄硕

【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摘要】香港的城市管理制裁措施具有行政刑罚的典型特征。违反城市管理领域的特别刑法规范的相对人承担刑事责任,按其犯罪客体可以分为因违反城市管理法例(规例)而直接构成犯罪和因未遵从城市管理执法机关的行政命令而构成犯罪。行政命令广泛运用于香港城市管理执法当中,形成“法定义务-行政命令-刑事责任”的执法链条,因未遵从行政命令而构成的犯罪具有行政相对人有某种法定的管理义务为前提、违反行政命令、多数情形下表现为不作为、行政相对人(犯罪嫌疑人)的免责事由受到限制、刑事责任追究和代执行的行政措施通常并举、其刑罚以罚款为主等特征。香港城市管理执法刑事化的法律现象,可以启发大陆法系的法学学者以问题为导向,尝试淡化部门法学研究之间泾渭分明的界限,以城市管理等某一个行政管理领域为切入口,运用过程论的方法,整体研究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制裁措施种类、处罚梯度、实施程序和方式等问题,加强综合治理。

【关键词】香港《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城市管理行政刑罚行政命令“两法衔接”机制

【来源】澳门理工大学《“一国两制”研究》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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