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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仲高:发挥好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

  “科技强国”,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注重发挥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提出“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寄望广东“在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在强化基础研究,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的860余项中,其中企业牵头或参与的有680余项,占比高达79%。这充分体现了企业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力量。下一步,要全面加强党对科技领军企业的领导,更好地利用科技领军企业能够敏锐把握市场需求、高效组织人才队伍、快速转化科研成果等优势,不断提升科技领军企业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参与度、话语权、贡献值,在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设计、组织实施和结项评价等全链条中发挥更大作用。 
  把握产业变革大势,善于做好“出题人”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世界观和方法论。在科技创新道路上,学术创新魅力的根源不在于其所面对的熟悉世界,而是其所未知的陌生世界,提出正确的科学的问题,往往等于解决了问题的大半。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做好“出题人”,既是战略科学家的使命任务,也是科技领军企业的重要使命。在基础研究领域,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基础研究转化周期明显缩短,很多科技领军企业已经站在世界科技创新最前沿,完全具备做好“出题人”的能力水平。
  科技领军企业担纲“出题人”重任,具有两大显著特色优势:一是熟悉市场动态需求。科技领军企业沉浸于市场一线,能够敏锐地捕捉到科技创新市场的需求信息,能够快速地研判新技术所带来的科技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科技领军企业善于把握科技变革和产业变革大势,能够把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和成果转化有机融合起来统筹思考,提出更具紧迫性、时代性和前沿性的问题。二是紧跟前沿科技应用。科技领军企业立足市场需求,坚持实用导向,所提出的问题是企业当下发展遇到的核心技术难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显著的应用价值。此外,对于科技领军企业来说,“出题”也是一种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出题”引领带动行业发展,以做好“出题人”来引领带动企业走向国际科技创新前沿,既是科技领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也是科技领军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科技竞争的重要机遇。
  组织科研人才队伍,勇于做好“答题人”
  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科技领军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市场主体,在我国基础研究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当前,我国近八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由企业牵头或参与,事实上已成为基础研究领域的主要“答题人”。当前,世界已经进入大科学时代,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构建适宜于基础研究领域的科研人才组织管理体制机制十分迫切。在此方面,我们既要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也要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市场机制优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高效组织科研人才队伍,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把企业打造成科技创新人才人生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实现高地。
  科技领军企业担纲“答题人”重任,仍需要持续优化科研组织机制。一是创新科技企业联合攻关机制。随着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技术的复杂性、系统性、综合性程度不断增加,科技攻关已较难以依靠单一的科技企业或人才个体来实现,科技的组织化、体系化要求越来越高。为此,需要持续完善初创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壮大科技企业群体;也需要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聚焦“卡脖子”关键技术进行集体研发攻关。二是创新科技人才活力激发机制。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始终牢牢把握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这个重要保障,以问题为导向,向改革要动力、用改革增活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智力支撑。从制度上保障人才价值得到高效回报,建立高效的人才价值回报与反哺机制。改革科研成果权益分配制度,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利益分配机制。研究实施人才薪酬改革办法,建立充分体现人才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
  坚持效果实绩导向,敢于做好“阅卷人”
  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既是对科研工作者的具体要求,也为科研成果的转化和评价提供了重要指引。当前,学科内部评价趋向固化、学术“内卷”现象严重,科研成果评价标准整体滞后于时代发展要求。实践充分证明,科技创新是否有效,最终还是得通过实践来检验,还是得以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衡量。科技领军企业是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的重要主体,要敢于探索建立以效果实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评价标准,把基础研究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结合起来,引导更多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坐住坐稳“冷板凳”。
  科技领军企业担纲“阅卷人”重任,承载着引导科技创新评价标准和资源配置导向的功能。一是探索构建以效果实绩导向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体系。坚持科技工作和人才工作“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科技领军企业努力探索与“四个面向”要求相适应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体系,从根源上改变当前科技与人才评价的“四唯”顽疾,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人才评价制度支撑。二是支持引导更多科技创新要素向科技领军企业集聚。坚持实践标准,简化申报程序,改革评价制度,支持引导更多科技创新要素投入科技领军企业。优化对科技创新企业政策支持,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建立科技领军企业相对稳定的科研投入机制,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企业税收优惠等创新政策。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科技领军企业作用
  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党对人才事业发展规律性认识深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人才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之一。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统筹解决科技领域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重大科研项目,统筹布局国家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统筹协调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等,是新组建的中央科技委员会的重要职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局统筹,将有力地发挥创新第一动力的作用。为更好地发挥好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必须全面加强党对科技领军企业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引导企业科技人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必须充分发挥党对科技领军企业在整合部门资源、提升系统效能、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等重大目标实现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党的强大组织能力和统筹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和组织模式,统筹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本文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22年度重大项目“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研究”(2022D002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才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