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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循法而行,以法治之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近年来,广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地方立法工作成效显著
  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法治需求,广东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造业当家、科技创新、“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民生福祉等方面加强人大立法、监督、决定等工作。自2017年以来,广东已出台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130余部。
  探索制定开创性突破性地方法规。通过一批在全国具有开创性、突破性的地方法规,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等。推进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立法,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立法,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立法创新成果,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等。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机制。广东省先后制定完善关于地方立法立项、论证、听证、评估、公开、清理、宣传、审查指导、备案审查、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加强党领导立法等制度规范,不断织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制度体系,确保在立法的各个环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创新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立法的各类平台和载体。创新完善线上平台载体,充分运用“互联网+”以及各级信访平台了解群众诉求,使公众更加全面、及时、便捷地参与地方立法。2023年9至10月,广东公布地方法规38件,位列全国第一。健全完善线下平台载体,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以及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等平台载体,充分征集立法意见。在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民生微实事立办制。
法治政府建设加速推进
  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加速,推进严格执法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设好“依法治省”平台。在全国率先建设依法治省一体化的“粤法治”平台,开发全面依法治省八大业务管理模块,构建“法治运行监测体系”和“法治决策支撑体系”,协同推进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融合发展。加快“数字政府”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建设全省一体化的广东政务服务网,打造“粤系列”平台,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国率先系统提出并打造行政复议“六种能力”,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建立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2023年,广东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5万人次。数据显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广东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5万余件,调解结案近1.8万件,大量涉企争议在复议环节得到实质性化解。
  稳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网上流转;打造立体化行政执法监督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面启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积极开展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
司法领域工作全面深化
  广东省各级司法机关以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广东现代化建设创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与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提升审判质效综合工作效率。广东各级法院持续攻坚审判质效激活高质量发展。清案攻坚“减存量”,建立“全领域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应用尽用、类案集约专办”三项工作机制;审判管理“提质量”,重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和目标考核体系,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前端治理“遏增量”,通过指导人民调解、参与联调化解、提供诉讼服务,2023年全省各级法院诉前成功调解案件93.8万件。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以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为主抓手,先后出台两个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发布七批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拓宽内地与港澳之间司法协作途径;在服务高水平科技创新保护方面,出台全国首个数据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性文件,率先建立对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监管和惩戒机制;在服务平安广东建设方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安全稳定政治局面,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禁毒攻坚行动。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广东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快构建与新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司法责任体系;同时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诉源治理新格局,开启执源治理新模式,开展“调解端”的“供给侧”改革;全面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健全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素质培养体系、选拔任用体系、从严管理体系和正向激励体系。
社会法治建设全面推进
  广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养全民守法意识,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广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深化普法宣传主题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普法宣传走深走实,在全国率先成立“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组建省市两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公益媒体联盟”三支队伍,开展“万场民法教育进校园”“民法教育大课堂”“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多项普法创新形式在全国推广,首创“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并在全国推广;率先制定省级《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揭牌全国首个“法律明白人”培训融合式基地,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项目。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启动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创建活动。促进法治文化品牌建设,2019年启动首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系列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超过4400万人次。目前已开展五届文化节活动,成为具有广东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多层次多领域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广东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的实施意见》,法治市县镇村“四级同创”全面铺开。推动法治创建与基层治理相结合,2023年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群防群治组织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群防群治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六个一”活动,助力构建法治乡村治理新格局。截至2023年,广东共有230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02个。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广东法律服务网”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法律服务网服务事项清单》,支持广东各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律师援助制度改革,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法律援助申请“跨市协办”试点工作。推进设立法考考区工作,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全省21个地市考区全覆盖。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广东致力于将法治作为保障改革开放的重要基石,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用更加亮丽的“法治名片”为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保驾护航、增光添彩。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