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风俗者,天下之大事也,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善良风俗是一种强大正能量,能够滋润人心、涵养精神。风清气正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朝气蓬勃、兴旺发达的重要支撑。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是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广东是岭南文化发祥地和中心区,广大农村地区迄今依然保留一套以祠堂文化、宗族文化、非遗文化、传统节庆民俗等历史文化空间为载体的相对完整的民间传统文化体系和老百姓日常生活方式,推动其保护传承对于共建人文湾区,乃至推动世界粤籍华侨华人形成价值认同和心灵归宿,具有极其重要的文化纽带作用。近年来,广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既塑形又铸魂,通过文化引领、文化赋能城乡基层治理,为乡村振兴凝心铸魂,初步形成了乡风—家风—民风有序联动、同频共振的岭南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风貌,努力打造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的广东经验和南粤样本。
重视乡村文化治理,全面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涵养文明乡风
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提出“文化育和谐”的治国理政新理念,认为“文化育和谐,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必然要求”。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具体目标。广东在实施乡风文明建设工程中,尤其重视乡村治理与乡村文化的耦合与协同关系,统筹乡村基层治理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文明乡风建设工程迈上新台阶。以乡村文化治理为突破口,通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德治自治法治“三治融合”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的联动,形成了多主体、多渠道、多手段协同的乡村文化治理新格局。
构建乡风文明建设工程组织领导体系。广东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提出“强化新时代岭南特色乡风文明建设,深入传播、继承创新优秀传统岭南乡土文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积极发挥典型村镇示范引领作用,将塑造文明乡风与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统筹联系起来,实现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等创建工作与省文明镇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联创联建。
同时,以“基层党建+文化治理”为核心,致力于打造老百姓认可的乡风文明建设工程“能人”“头雁”。通过实施“头雁”工程和南粤党员先锋工程,将带头树文明新乡风作为选拔干部和提升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并以“三治融合”促统筹,凝聚乡村文化治理合力。在城乡文化融合方面,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文化共同体建设,构建以城乡文化融合为特征的多元化乡村文化治理新模式。
善用岭南传统文化资源,构建城乡新型文化空间,营造良好家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中华文化历来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家庭是中国基层社会善治的空间载体,是中国人心灵归宿的港湾。广东乡风文明建设工程紧紧抓住“血缘氏族”“家国情怀”等“家文化”传统,将家庭这一最基本文化治理单元作为塑造文明乡风和乡村振兴铸魂的基石,通过创新祠堂文化、乡贤文化,打造“家风相连成民风,民风相融汇乡风”的有机生命文化共同体。
挖掘传承岭南祠堂文化资源,构建城乡新型文化空间,为优良家风培育提供价值引领。积极开展文化祠堂建设,充分挖掘乡村祠堂文化本土资源,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相通,打造传统祠堂文化“仁忠慈孝”“友恭礼信”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通的乡村“文化祠堂”。推动祠堂文化相关风俗习惯、道德风尚与新时代育人新理念、新原则、新方式、新载体相融合,形成更易于被村民认同、践行的家风行为规范。潮汕祠堂文化建设,以盛世修谱为契机,将新时代社会名人语录与祠堂文化相结合,延伸出了一系列潮人精神家园和文化空间。如潮州“翁氏家庙”已成为潮汕地区在春节欢庆、清明祭拜、中秋团圆、重阳登高等特色传统节日中,开展治家教子活动的重要文化空间,打造出一系列祠堂塑乡风品牌活动。
实施“乡村史志工程”,留住乡愁、乡风、乡韵。“乡村史志工程”是广东在文明新实践中打造乡风文明建设的一个新平台。乡村史志工程以“留下珍贵记忆,倡导崇德向善;善美彪炳史册,美丑乡邻评说;建设乡风文明,助推基层治理”为宗旨,以贴近百姓为特点,通过所在村(社区)村民参编、参说、参评、参议方式,记录乡村历史风貌、反映发展变迁,著述乡村贤良、彰显惩恶扬善,从而达到见证历史、受益当代、启示后人的作用。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以建设“仁善紫南”为主线,以紫南村史馆、广府家训馆、佛山好人馆“三馆”为主阵地,深耕家教家风、村史村志建设品牌,初步形成了南粤乡风文明建设的“紫南样本”。东莞市村志村史编纂工程,实现多项创新突破:在全省各市中第一个全面铺开镇街志、村(社区)志编修;公开出版全省首部规范村志《油甘埔村志》,创办全省首部村级综合年鉴《巷头年鉴》。
繁荣发展乡村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文化下乡润民心,塑造淳朴民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要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广东注重从传统民间艺术、传统乡村文化中汲取养分,通过修立村规民约、繁荣民俗艺术、传统工艺,开展文化惠民和文化富民,利用活态的乡土文化传承,形成现代农村新文明风尚,锻造淳朴民风。
以村规民约推动乡村善治。全省100%的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同时向社会推出100篇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充分发挥其约束社会行为、保障公共利益、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推行村规民约“积分制”,通过积分制和典型引领,激发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有效扭转了以往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不高、红白事大操大办等社会风气。
推动移风易俗形成文明新风尚。从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之风入手,带动好民风、遏制人情风、引领新风尚、破除旧陋习,全域推进城乡移风易俗工作,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推动建立文明乡风理事会,规范农村婚丧嫁娶各项仪式活动,制定人情礼金标准,基本实现“一约四会一榜”(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道德红黑榜)全覆盖,形成“红事一杯茶、白事一碗粥”新风气。
推动公共文化共同体建设引领民风民俗。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新要求,抓住“文化新空间”建设这个牛鼻子,推动公共文化共同体建设,打造城乡新型文化空间,实现从“全覆盖”向“全提质”目标和方向迈进。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鼓励各级各类文化单位与城乡基层“结对子、种文化”,开展全民艺术普及,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多元化、个性化公共文化服务需要。推动“文化下乡”,以村晚、乡村大舞台、高雅文艺下基层等活动为抓手,创新乡村文艺活动新业态,创造具有地域特色,满足乡村文艺爱好者需求的文化新风尚新潮流。
推动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与非遗文化、优秀民俗文化同频共振。因地制宜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实施农村地区非遗文化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打造“粤美乡村”文化旅游品牌。推进“乡村+节庆”“乡村+非遗”“乡村+文创”“乡村+演艺”“乡村+游乐”“乡村+美食”等文化特色产业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将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资源、文化遗产融入乡村旅游产品及线路,进一步保护乡村文化生态,实现非遗文化、优秀民俗文化与乡村特色文化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研究所研究员、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