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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帅 刘安琪:多措并举助力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发展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助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更好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2025年8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出:“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作用,拓宽新就业群体参与渠道。”近年来,作为我国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三类新型社会主体之一的新就业群体异军突起,成为志愿服务的重要参与力量。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和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的出现与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约家政服务员和网络主播等群体数量日益庞大,越来越多的新就业群体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队伍日益壮大。新就业群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其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逐渐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在志愿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
  新就业群体从事志愿服务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志愿服务强调服务的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服务性,需要服务提供者自愿和无偿地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从而促进社会整体利益增进和提升。大部分新就业群体是一份城市的“活地图”,熟悉城市的每寸肌理,不仅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联系面广,而且具有较强的灵活性,熟悉线路,了解情况,能够对身边发生的应急事件迅速做出反应。新就业群体充分利用行业优势和职业特点,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养成“随时志愿”“随手志愿”的良好习惯,必将成为社会志愿服务的重要参与力量。
  全国许多地区已经成立了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队,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巨大作用。例如,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队、珠海市香洲区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队、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先蜂骑士”志愿服务队、雄安新区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队等。各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队成立后,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志愿者们积极活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他们主动运送物资,积极参与环境治理,高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从目前情况来看,新就业群体为新生事物,在参与志愿服务过程中还存在些许问题和困境,需要从多方面着手为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保驾护航。
  加强党建引领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
  加强党建引领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工作部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工作全流程。针对新就业群体职业流动性强的特点,探索建立流动党支部与线上党支部,定期依托“云端+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升群体的组织归属感和凝聚力。此外,明确党支部在志愿服务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结合服务优势和职业场景,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应急支援救援、基层社区治理和民生服务等领域工作,推动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
  健全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法律制度
  当前,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参与落水救助、路遇帮扶等志愿服务的案例屡见不鲜,但因缺乏明确法律制度,其合法权益常面临保障空白,既影响个体参与积极性,也制约志愿服务行为的可持续性。需从以下三方面完善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法律制度:一是出台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专项法规,明确其参与志愿服务的权利义务、保障范围及责任界定等;二是建立志愿服务权益保障机制,将意外险、误工补偿等纳入制度范畴,联动用工企业、志愿服务组织、政府部门形成保障合力;三是规范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管理流程,通过法律条文明确招募注册、培训考核、服务记录等程序,为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提供清晰的指引,以制度化保障推动其从“自发参与”到“长效参与”的转变。 
  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文化环境和氛围
  社会拥有良好的志愿服务文化环境和氛围是营造“人人志愿”“随手志愿”的社会基础,才能激发更多新就业群体及其他群体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具体可从场景化宣传与精准化引导两方面推进:一方面,聚焦新就业群体日常活动轨迹,在快递网点、外卖站点和网约车停靠点等新就业群体日常停留点,张贴“指尖接单送服务,爱心传递在身边”“志愿服务是一种生活方式”等志愿服务标语;另一方面,制作以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为主要场景内容的公益广告微短剧,在地铁、公交、商场电子屏及短视频平台循环播放。同时,在社区公告栏、线上社群同步发布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典型案例,让志愿服务文化融入工作和生活场景,切实增强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主动性和集体认同感,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文化环境和氛围。
  拓宽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的参与渠道
  拓宽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的参与渠道,是更好地实现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应有之义。可通过以下方法拓宽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的参与渠道:一是强化数字化赋能与机制优化,依托地方政务大数据平台或专业志愿服务平台,搭建新就业群体专属的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系统,重点完善“需求上报—智能派单—服务跟踪—结果反馈—积分激励”全流程闭环机制,通过精准匹配岗位需求与个人时间、技能,降低参与门槛,以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运行效率,为新就业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技术支撑。二是激活群体资源优势与身份价值,结合新就业群体(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流动性强、接触面广的特点,引导其以“平安协管员”“文明宣传员”和“流动网格员”等身份,深度参与城市交通疏导、社区环境整治、政策入户宣传等基层治理工作,统一在工作装备上标注“志愿服务”标识,增强身份认同感与社会影响力。三是健全组织联动与平台支撑,提升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的组织化水平。推广“骑手+社区”“网约车车队+街道”等结对共建模式,借鉴部分地区先行经验建立新就业群体与街道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的常态化联动机制,定期发布服务需求、开展岗前培训,引导新就业群体持续、稳定地参与志愿服务。
  健全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

  健全新就业群体参与志愿服务的奖励机制,需从平台建设、流程简化与制度保障三方面协同发力。首先,在现有的志愿服务类app或微信小程序中增设“新就业群体服务专属模块”,支持其凭职业身份信息便捷注册,推动该模块与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平台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服务记录跨平台共享。进一步简化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时长登记流程,依托定位打卡、任务核销等数字化手段自动记录时长,建立积分兑换、积分入户、公共服务优先权等配套制度,可借鉴“时间银行”等模式,将服务时长转化为可兑现的实际权益。参考珠海市香洲区制定《新就业群体志愿服务队积分制管理工作方案》的实践经验,通过政策文件明确积分标准、兑换渠道与保障措施,确保激励机制制度化落到实处。通过这样一种互惠互利的形式,切实解决新就业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发挥新就业群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服务作用。

  (作者分别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广东省志愿服务联合会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