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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学者---高级职称

  

骆梅芬,女,1964年出生,广东佛山人。中山大学法学学士、硕士。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广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志愿者专家顾问团成员。

研究领域涉及刑事政策学、地方立法学等。出版著作《地方立法的理想与现实》,合著《法治系统工程》。发表论文《英美法系刑事法律中严格责任与绝对责任之辩析》《效率与公平:严格责任在刑法运用中所体现的两种不同价值》等数十篇。主持完成《关于社会和谐稳定问题》《探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平台》等多项上级交办重大课题研究。主持或者参与起草《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草案)》《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和《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这些条例草案已经广东省或者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成为地方性法规。《境内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与启示》等多篇论文、报告获奖,其中参与撰写的调研报告《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报告》荣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调研报告类三等奖、2012年度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曾被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法学会评为“广东省优秀法学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