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空间治理的重要命题,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战略支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后,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时强调,要完善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面对新阶段新使命,增强区域发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已经上升为广东服务全国发展大局、破解结构性短板、激活全域发展动能的战略课题。
“十五五”时期,是广东重塑区域发展格局、夯实现代化建设基础、推进全域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与战略窗口期。推动全省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促进全省联动发展,是广东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的关键所在。《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深入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这是广东高站位、大格局谋划好“十五五”时期工作的时代答卷,是从“板块均衡”向“全域系统协调”转型升级的现实考量,更是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责任担当。
当前,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仍然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这个短板既包括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也包括珠江口东西两岸“发达板块内部的次区域失衡”问题,更包括全省城乡二元结构、工农要素配合失衡的融合发展问题和陆海国土空间统筹优化发展问题。“十五五”期间,广东要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必须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协作互助机制,优化区域合作逻辑、重构空间治理体系、重塑要素配置格局,统筹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发展、内陆与沿海发展、城乡一体发展,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释放区域联动高质量发展新活力。
优化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机制,夯实珠三角核心引领的战略支撑
从区域经济学理论来看,中心城市和都市圈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动力源,核心区能级决定全域发展质效。珠三角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承担着集聚高端要素、引领产业升级、辐射带动全域的战略功能。当前,珠江口东西两岸“东强西弱”特征明显,东岸的“深莞惠”和西岸的“珠中江”相比,无论是经济体量、动力还是质量,都存在较大的差距。这种失衡本质是空间治理碎片化、协同机制制度化不足的结构性问题,制约了珠三角核心引擎的整体效率提升。
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必须以制度型协同破解空间型差距问题,以一体化机制强化核心引擎功能。《规划纲要》已经明确了“高水平建设‘黄金内湾’,以环珠江口为重点,以深中一体化为突破口,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这一路径,带动珠三角深度一体化。接下来,要在加快交通、要素、产业、服务、平台“五个融合”上下功夫,推动珠江口东西两岸从交通物理连通向功能融合、制度融通、要素贯通的深层次一体化跃升。通过完善都市圈统筹协调、规划统合、创新协同、治理联动机制,优化东岸科创产业优势与西岸先进制造、生态承载优势的功能互补格局,构建分工有序、错位发展、一体赋能的现代化湾区产业空间体系。要强化珠海作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的支撑能级,健全跨区域重大平台联动发展机制,使珠三角真正成为带动全省联动发展的核心动力枢纽、创新策源高地、制度示范标杆。
创新全域产业协作机制,构建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发展体系
产业协同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纽带与实体根基,区域差距的主要方面是产业能级、产业链位势与要素集聚能力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持续推进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的协调发展,从“九五”时期的对口帮扶、“十五”时期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十一五”时期的“双转移”战略,到“十二五”时期的狠抓“三大抓手”、“十三五”时期的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再到“十四五”时期开始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有效地遏制区域差距扩大的势头。但粤东西北地区发展仍然相对滞后,其原因在于产业协作机制不健全、要素承接体系不完善、利益联动链条不完整,导致优质产业资源难以梯度有序转移、区域比较优势难以充分释放。
推进全省城乡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必须立足区域比较优势理论与产业链空间重构逻辑,建立制度化、市场化、长效化的产业协作体系。坚持全省产业链“一盘棋”布局,完善产业有序转移、园区共建、利益共享的系统性机制,持续做强“珠三角研发+粤东西北地区转化、核心区总部+两翼基地”等现代化产业分工模式。要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等产业协作经验,通过制度化帮扶协作、平台共建、资源互通,推动粤东粤西地区依托沿海区位、临港空间、土地承载、能源保障优势,培育壮大临港产业、海洋产业、先进制造、清洁能源等新兴增长极,实现从被动承接向主动突围、从点状发展向带状崛起转变,打造支撑广东未来增长的沿海新兴产业隆起带,形成多极支撑、多点突破的全域产业协同格局。要继续谋划打造区域增长极,扎实推进湛江、汕头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发展能级;深化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行动,强化中心城区的支点作用,增强其辐射带动所辖县域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对于地处生态屏障的粤北地区,则要通过完善区域利益调节机制,健全生态保护横向补偿、流域协同治理、生态价值转化、绿色产业赋能的长效机制,构建“珠三角反哺生态区、受益区补偿保护地”的区域利益均衡体系,助力粤北地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康养文旅、绿色能源、低碳数字产业等生态适配型产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互利共赢的现代化新路径,增强粤北地区“融湾”底气,实现绿色崛起。
深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
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是现代化区域治理的核心要义。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最集中体现,也是制约广东共同富裕的症结所在。城乡间要素单向流动、公共服务落差大、资源配置不均等问题,根源在于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系统性滞后。
推进全省协调联动高质量发展,必须以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现代化为突破口,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总抓手,重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服务均衡覆盖、城乡治理一体联动的制度框架。要一体化联动壮大县域经济、建强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和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推动县域经济提质增效、镇村功能迭代升级,持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收入差距、公共服务差距,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激活县域发展新动能,逐步建立赋权赋能赋责相统一的县镇管理模式,不断拓宽县域资源、资金、资产价值实现的有效途径。健全城乡结对共建,党政、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要破除户籍、土地、资本、人才等要素流动壁垒,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基层、产业资源赋能县域、公共服务均衡城乡,筑牢全省区域城乡协调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快建设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示范带动全省县镇村联动发展。
健全陆海统筹联动机制,塑造山海融通的全域发展新格局
陆海统筹是拓展区域发展纵深、优化全省空间结构的战略抓手。广东作为海洋经济大省,海洋经济总量率先突破2万亿元,并连续31年居全国第一。但也面临着如何实现从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跨越、陆海统筹发展机制效应如何进一步放大等问题。
推动更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必须树立陆海一体、山海互济、全域统筹的现代化空间治理理念,构建陆海资源统筹配置、产业双向联动、生态协同治理、空间一体规划的制度体系。要坚持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持续向海洋要资源、要空间、要潜力,为广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蓝色动力”。进一步完善陆海要素统筹机制、海岸带综合治理机制、临港产业联动机制,推动海洋经济向海岸带、内陆腹地延伸,内陆资源向海洋端口集聚,打通陆海联动发展通道。通过制度创新重塑陆海空间经济格局,最大限度释放陆海叠加优势,培育蓝色经济新动能,形成陆海统筹、山海互补、全域赋能的立体化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要推动资源开发和生产建设由陆地向海洋延伸、由近海向深远海拓展,推动海洋经济由“大”变“强”。要大力强化“海上新基建”,统筹海上能源网、海洋通信算力网、航运智慧基建、海洋综合保障设施,助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企稳回升,为全省经济发展贡献“蓝色动力”。
新时代广东区域协调发展,更应以机制创新重塑空间结构、以系统协同重构发展动能、以全域统筹服务现代化大局的系统性变革。只要持续健全多层次、制度化、市场化的区域合作互助机制,打通板块壁垒、城乡壁垒、陆海壁垒、要素壁垒、利益壁垒,就一定能全面激活全省全域联动新活力,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坚实支撑。